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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 對著螢幕說晚安,期待名正⾔順⼀起⽣活⋯⋯ 」
漫漫的同婚長路中,跨國同性伴侶⾯對的境況無疑更加特殊。然而在今年一月臺灣正式擴⼤跨國同性婚姻適⽤範圍後,許多分隔兩地的伴侶終於可以攜手完成登記、邁入婚姻生活。
本活動將以「在臺跨國同性伴侶的⽇常」為題徵求圖文作品,期待透過作品的徵集、展示與宣傳,讓大眾有機會了解跨國同性伴侶們在台生活的多元樣態,加深社會大眾與跨國同性伴侶族群之共感連結。
徵件重點 - 在臺跨國同性伴侶日常
透過圖文展現在臺跨國同性伴侶之相戀過程、異國戀相處困境、在台文化適應...等多元面向的生命故事。
圖片內容可以是人像、別具意義的物件、攝影畫面;為展現「日常生活」,作品不限於專業拍攝照片,也可提供別具意義之聊天對話、視訊...等截圖影像(圖片畫質仍須符合標準)。
獲獎作品將於《 無邊際彩虹 - 跨國同性伴侶追愛之路 》展覽中展出(預定 112 年 10 月份於西門町紅樓一樓中央展區辦理),為增加展示內容深度,將安排獲獎伴侶進行「訪談影片錄製與平面攝影」。
徵件期程
112 年 7 月 15 日 00:00 起 至 112 年 8 月 20 日 23:59 止。
徵件方式
每人需繳交一組 3~6 張符合主題之攝影作品,並撰寫 200~500 字以內短文,說明作品背後的故事。
請將照片上傳至報名頁面,作品須為數位檔(JPEG 或 JPG,解析度須達 300dpi 以上、800 萬畫素以上品質)。
若拍攝人像,被拍攝者非參賽者本人時,需下載填寫「肖像授權同意書」後上傳,否則將取消資格,作品中如果同一位被攝者重複出現,繳交一份同意書即可。
參賽資格與義務
參賽者具中華民國國籍,或居住於中華民國並持有居留證明,且為跨國同性伴侶一方,皆可參賽。
凡報名參賽者,即視同同意以下事項:
授權作品於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112 年 10 月份之《 無邊際彩虹 - 跨國同性伴侶追愛之路 》展覽中展出。
為豐富展示內容,得獎後需配合於 112 年 9 月份受邀進行「訪談影片錄製與平面攝影」,拍攝成果將作為展覽、婚姻平權倡議宣導影片之用。
參賽者需於獲獎後繳交書面個人資料處理利用、著作權讓予及肖像授權同意書。
評選重點
主題明確與完整:符合「在臺跨國同性伴侶日常」主題,能傳達完整訊息。
故事性與影響力:作品本身具有故事性、社會性及媒體傳播的潛力。
創意與美感技巧:影像光影、線條與構圖美感、創意呈現,文字說明脈絡清晰。
評審與結果公布
將由主辦單位、本案顧問社團法人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、社團法人台灣彩虹平權大平台協會共同評審,預計 112 年 9 月初公布評審結果。
名次與獎金
主辦單位得視徵件狀態調整獎項名額,凡經評審入圍與得獎確定之作品,除違反相關規定者,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。錄取名次及獎金如下:
第一名新臺幣 10,000元 + 展覽周邊小禮 1 份。
第二名新臺幣 6,000元 + 展覽周邊小禮 1 份。
第三名新臺幣 3,000元 + 展覽周邊小禮 1 份。
入圍佳作共 5 名,贈送展覽周邊小禮 1 份。
注意事項
作品需為本人原創之作品,不得有任何違法及侵權行為。
請確保取得內容、影像所有權,一經發現即取消該作品之參賽資格。若為得獎作品,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繳已領獎金和獎品,如涉有爭議或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,或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,由參賽者負全責。
參賽者不得對攝影作品過度後製
包含翻拍、電腦合成、加色加字、濾鏡等,若作品過度使用上述手法修正作品,則該作品喪失得獎資格。對色彩校正、適度裁切則在可接受範圍。
作品著作權及個人資料保護注意事項
參賽者了解並同意,其投稿時之影像及文稿,如經評比後獲獎,視為自始以主辦單位為唯一著作權人,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民政局單獨享有全部著作權,得逕行使用於展覽、宣傳及其他活動推廣等宣傳,主辦機關依著作權法有重製、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、次數、方式使用之權利,不另予通知及致酬。
參賽者應詳閱個人資料使用聲明並同意本活動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。
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,將依獎項價值納入領獎人個人年度綜合所得計算,並將依規定於次年寄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,得獎者如為非中華民國國籍者,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20%稅率,其領獎採預先扣取稅款(按得獎當年度所得稅法辦理)。
凡參加比賽,視為認同並接受比賽注意事項;如規範有未盡之處,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說明或變更之。